根据《商标法》的规定,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以下途径:
(一)自行协商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。
(二)司法途径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,且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(三)行政途径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,且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。
查看更多
发布 问题
分享 好友
手机 浏览
回到 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