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存量已产生纠纷:仲裁约定沟通话术模板(调解现场、微信沟通);
2.在租存续房屋:增加补充协议,新增仲裁委管辖条款;
3.全新签约房源:更新租赁合同,内置仲裁争议解决与财产损失条款。
三种类型模板统一出具,所有有限合伙公司可直接复制使用,仅替换对应城市仲裁机构名称即可异地复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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