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美术作品的作者的认定,实行推定原则,即无相反证明,在美术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。
作者的署名既可以是真实姓名或者名称,也可以是假名、艺名、笔名、简略名称等。
如有相反证据证明署名的人并非作者或者真正的作者未署名,应当根据证据进行相应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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