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3条及相关特别法,保护范围包括:
1.文学艺术领域:作品(文字、口述、美术、摄影等)、表演、录音录像、广播节目
2.科学技术领域:发明、实用新型、科学发现、工业品外观设计
3.商业标识领域:商标、地理标志、商号
4.其他智力成果:商业秘密、植物新品种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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